2015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四
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
各位股东:
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现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方案。
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,公司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12,602.5万元,提取10%法定盈余公积金1,260.3万元,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,342.2万元。
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,172.9万元,扣除已支付2014年度普通股股利5,402.5万元,已提取20%任意盈余公积金2,237.9万元,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,874.7万元。
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:
公司将按照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12,602.5万元的20%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,520.5万元;
公司将按照总股本360,164,975股计算,每10股派1元现金(含税),分红派息金额为3,601.6万元,B股的现金股利折算成港币支付;公司将按照总股本360,164,975股计算,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。
以上报告请审议。
2016年4月21日